menu

栏目

页面版权所有 ©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粤ICP备17141026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珠海 

DYNAMIC

动态

规划分院乡村规划项目培训会报道

规划分院乡村规划项目培训会报道

分类:
学习交流
2020/09/15 15:37

导读:2020年7月31日下午,我院规划设计分院主办的乡村规划专业小组2020年第1次学术研讨会暨乡村规划项目负责人培训会,在我院606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依托于分院成立的专业兴趣小组,开展面向全体规划专业负责人的培训,旨在解读政策、审视规划、探寻路径。规划分院副总工兰小梅、城乡规划一所许金华、城市设计所杨继岭主讲的专题包括:《乡村规划政策解读及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乡村建设风貌的行政干预手段及思考》《乡村规划中的EPC实践探索》,分别从政策解读、建设干预、EPC流程角度进行了研究讨论。

 

《乡村规划政策解读及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首先对从2002年起的乡村“大事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行解读,指出城郊融合类村庄逐步就地城镇化,搬迁撤并类村庄实现异地城镇化这两者都是以推动新型城镇化为目标指向;集聚提升类村庄应在原有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特色保护类村庄应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同时也提出乡村产业未来的主导方向、发展策略和建设抓手的问题思考。并对国土空间背景下的村庄规划进行了逐条讲解,从其法定地位、工作方案、调研方法、成果体系、参与制度等方面梳理,让村庄规划更规范化、全面化、精细化和数据化,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珠海市乡村建设风貌的行政干预手段及思考》聚焦乡村地区建设空间,主要以农房建设,这个乡村社会发展变迁的空间表象为主,详细分享了珠海市乡村建设风貌的行政干预手段。首先,从乡村风貌衰退的现实背景出发,剖析其依赖路径缺失的原因,引出乡村建设需要行政干预的必要性以及实施行政干预的制度背景-宅基地分配制度和乡村建设规划管制。以珠海市为例,解读开展行政干预的良好基础,包括建立全域覆盖的村庄规划体系,创新乡村建设管理规范流程,形成村民接纳、成熟高效的许可制度。并进一步从整体提升和精品创造两个方面介绍了珠海市对乡村建设风貌的特色干预手段。最后提出思考:行政干预对乡村风貌的影响地位应只是一个重要媒介而非依赖路径,只有村民主动自愿地接受指引并进行自我调节,才能衍生、变革为新的内生秩序和乡土风貌依赖路径,才会真正长久地规范乡村建设行为。
 

《乡村规划中EPC的实践探索》从EPC是什么、项目特点开始讲解,介绍了EPC这种“交钥匙”工程的特点和潜在的难点。首先EPC总承包是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其全面负责的工程承包模式。具有施工与设计结合紧密,降低工程造价,建设周期短、效率高,全过程管理的特点。接下来梳理了三点EPC潜在难点,分别从项目来源、配合专业和设计费用等方面进行说明,以而引出通过设计及施工过程认可的保障措施。最后总结EPC中项目负责人应该坚守的底线,多沟通多协商,对未知领域的知识虚心求证,让EPC真正发挥价值。

 

结语:本次培训让分院同事们获益良多,分院总工向守乾提出应该倡导这种专业小组牵头的专题培训方式,通过“百家争鸣”让规划设计分院的学术探讨氛围更加浓厚。